两版DRG/DIP付费有何不同


两版DRG/DIP付费有何不同


       2019年起,国家启动以DRG/DIP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。到2021年,形成了DRG核心分组与DIP核心病种。2022年启动了2022-2024年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。据国家医保局数据,截至2023年底,全国九成以上统筹地区开展了DRG/DIP付费,其中190个统筹地区开展DRG付费,192个统筹地区开展DIP付费,天津、上海两个直辖市兼有DRG和DIP付费。26个省份已实现省域内所有统筹地区全覆盖。

      2024年7月23日,国家医保局正式推出DRG/DIP2.0版本分组方案,整体方案呈现出科学、合理的迭代趋势。具体体现为:

1)整体 DRG 分组细化、核心病种结构优化,分组更为合理;

2)提出特例单议机制,重视新药、新技术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合理应用;

3)提出预付金制度

分组细化:2.0版DRG分组,包括核心分组409组(较之前增加33组)、细分组634组(较之前增加6组),重点调整了临床意见集中的13个学科,细化了资源消耗较高的分组。

核心病种结构优化:2.0版病种库的主要变化是病种数量有所减少,核心病种从11553组降到9520组;结构优化,如由于调整相关手术操作规则,对应的新增病种达到了1100个。特例单议机制:特例单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DRG出院总病例的5%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‰,这个数量应该能够满足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,同时要求地方医保部门定期组织临床专家进行审核评议,定期对审核情况进行公告。

预付金制度:《通知》明确各地医保部门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,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,帮助其缓解运行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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